12月23日晚,武汉市江夏地区某高校一女生宿舍发生严重火灾,造成重大安全事故,现根据武汉市公安局文保分局有关精神,结合近期武汉市江夏区高校警情通报,为保障我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及财产安全,提高安全防范能力,预防各类事故案件,现就以下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学生应自觉遵守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,不得乱拉、乱接电线和网线;不得使用电炉﹑电壶、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;不得使用酒精炉、液化器生火做饭;熄灯后不得使用蜡烛,不得存放易燃、易爆物品,不得乱仍烟头,不得躺在床上吸烟,不得在楼栋内焚烧杂物。
二、不要购买、使用质量不好的接线板、插座。
三、在期末考试阶段和平时食堂进餐时,要妥善保管手机、钱包等贵重物品,严防小偷乘机行窃。
四、近日,武汉地区高校学生被骗现象严重,请同学们提高警惕,以防被骗。
五、我校周边环境复杂,请同学们不要单独在校外逗留,更不要夜间单独到校外活动,以防遭到不法分子的侵害。
六、我校禁止任何人员推销任何商品,以免发生学生财物被骗、被盗及其他案件,遇到这类情况,应予以拒绝并向楼栋管理员或保卫处报告。
七、后勤处、保卫处将督促教学楼和楼栋管理员加强安全防范,同时也加大巡逻、监控以及对进出校门车辆、人员的检查力度,清除一切安全隐患,望广大教职工、学生予以配合。
八、全校师生员工若发现抢劫、盗窃、诈骗、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及火险的,请及时拨打校园“110”报警中心电话:81931110,保卫处值班电话:81931219。
校 保 卫 处
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|